2012-07-21

賠償

在東京百貨公司經過這個「少女生活雜物」專櫃的時候,看見一個年輕媽媽帶著個大約四歲的小女孩,一個轉身,小女孩碰掉了架上的一個玻璃珠寶盒,清脆的落地聲,玻璃碎了一地。

逛街的人似乎沒受到任何驚動(東京人本來就是個不動聲色的人種),四周沒有騷動,只有我悄悄的佇立在旁邊好奇著事情的發展。

店員很快就過來了,年輕媽媽不停道歉,小女孩愣愣站在一旁。掉落的大約是日幣2500左右的商品,需不需要賠呢?不停道歉的媽媽似乎沒有要賠償的意思,店員雖然露出有點困擾的表情,但也不發一語沒有索賠。接著是兩名店員拿了掃把一起清除玻璃碎片,媽媽一直在旁邊道歉,直到清除完畢便帶著小女孩離開。這件事就結束了。

我不知道這東西的損失要算在原有的商業成本裡,還是算店員的照管不周(因為店員的臉色始終很悶)?總之依結果看,是不算在顧客身上的。所以顧客不覺得自己需要賠,但也為不小心感到歉意。

之所以吸引我觀察,是因為多年前家姊遇見類似的事了。在台北的日系加盟咖啡店(現在已全面退出台灣),三歲的孩子在下座位時不慎拂落了咖啡杯,掉地應聲破了。店員迅速的過來處理,家姊並表示了歉意。結果結帳時,帳單多了一筆250的費用,說是咖啡杯的索賠金額。看起來很普通的咖啡杯250一個,顯然並非平價,這家店並沒有註明使用的是哪一種餐具,也沒有請小心使用破損要賠等等特別告知,但既然是自己孩子弄破,也只好付費。但是從此以後,我們就不再光顧了。

後來這家咖啡店因為日本總公司要收回直營,出現雙包的爭議,台灣這邊雖然自立門戶跟日本直營店競爭經營,但最後似乎都業績不彰結束營業了。

我不太明白商家關於顧客不小心弄壞東西的標準流程是什麼,但是如果明顯知道顧客是無心之過,而且事先未有「精品計價」告知的話,處理的好壞差異絕對會影響店家評價的。(「奧客」自然另當別論。)

畢竟消費行為有時就只是一種感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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