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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去過美國兩次,東岸西岸都去過,也不是團體旅行,但除了夏威夷之外,卻一直沒有什麼「旅行記憶」。別人問:有去╳╳╳嗎?有。再問:有吃╳╳╳了嗎?有。又問:有看到╳╳╳了嗎?有。有有有。就是沒有「旅行感」。想一想,也許是因為在美國的旅行是「依賴者」旅行的關係。對我來說,沒有地鐵、電車、巴士縱橫,不開車就無法四通八達的地方,是旅行的「不幸」。雖說「出外靠朋友」,但始終處在「靠人接送」的狀態,難免有「旅行殘障者」之痛。在這個前提下,若又不巧和情侶一起旅行,只能說是「悲劇」。後來想想,這可能也是我對旅行美國興趣缺缺的元兇之一。
跟情侶旅行(是跟「情侶」,不是跟「情人」)不是太好的選擇,但碰到了也沒辦法,怎麼說呢?就是該隱形的時候無法隱形。
往波士頓的車上,前座的那對一直在吵架。女的嫌男的沒方向感,男的嫌女的囉唆。我在後座將身體一直往下縮,希望縮到從後照鏡看不到我,讓前座兩位可以吵到「忘我」的狀態,這樣,我應該就「得救」了。
昨夜說好要去波士頓時,都還興高采烈的。雖然我是想去哈佛和MIT,他們想去海邊吃龍蝦,但也很快就達成共識。誰知今天一上車,才發現這兩個是路痴,雖然不妙,但還是乖乖坐在後座當傻子比較好。
兩人一路吵,吵到極至時男方忽然說:「妳兇巴巴的,嚇到yhh了。」
女方不甘示弱說:「你這沒水準的傢伙,才嚇到她了。」
然後一起問我:對不對?
天啊,我、我……居然「被發現」了。
跟吵架的情侶旅行要隱形,跟感情好的情侶也要隱形,不是因為「電燈泡」、或三人世界實在「太擠了」的問題,而是要應付令人「無言」的狀況。
住紐約的情侶感情好得很,我道了晚安溜回房間後,還聽見兩人在樓上樓下打鬧追逐。誰知追逐聲愈來愈近,還來不及反應,房門忽然碰一聲被撞開躲進一條人影。更衣中的我迅速拉著衣服蓋住下身,跪坐在衣櫃旁邊。
定睛一看,居然是男方!這兩個,會不會玩得太「忘我」了?雖然我們是朋友,現在一個「亂闖」站著、一個「衣衫不整」跪坐著,還要故作無事互道「晚安」收尾,場面實在太離譜了。而且,我、我……不是已經「隱形」了嗎?
跟吵架的情侶最後還是在波士頓吃到了龍蝦,點餐之際兩人為了要不要加點一甕奶油烤蛤蜊還是吵翻天。我透過兩人身後的大窗看見這個美麗城市的藍色天空和水岸,想著此地此景,若不開車,憑我「赤手空拳」不容易抵達,雖然心存感謝,仍覺得有旅行的乏味。
龍蝦美味嗎?好奢侈的一人一大尾,又厚又鮮美,應該美味吧,我想。
卻無論如何,確實的滋味都記不起來了。
2 則留言:
看到這篇文章,我在心裡吶喊:I can't agree anymore!
那龍蝦該不會是No name那間餐廳吧?
我們去Boston的時候也吃過,像是破舊倉庫的海邊餐廳,
不過那城市以及我所在的南方,天空都很藍哪,我好喜歡。
新生活又快開始了,一切順心:)
我也正努力地走到軌道上。
Evelyn,
我對餐廳的名字也沒印象了,不過好像還頗「高級」……
(附帶一提:吵架的情侶後來結婚了,繼續吵^^。感情好的情侶很快就分手了。)
知道妳努力展開新生活喲。
在新城市的生活一旦上軌道,就會發現日子不知覺地、飛快地過去。在那樣的階段來臨前的一切,還是彌足珍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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