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9

被喜歡

有一個很俗濫的問題是:愛人比較好,還是被愛比較好(當然前提是無法兩情相悅)?很多女生大概都被長╱前輩教育過「愛人是辛苦的、被愛是幸福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去附和這樣的說法,但「被愛是幸福的」這樣的話,常常令我不自覺地冒起全身疙瘩,如果我不愛對方,連被對方愛都會覺得很恐怖。
被喜歡也一樣,被「不相干」的人喜歡也許算是件榮幸的事,想當公眾人物的人應該要很高興,至少是不能害怕被干擾的。我卻不行,寧可不被喜歡。

雖然不想、也當不了公眾人物,但我的工作處在一種教導與討好聽眾的模糊地帶,不僅不能非常冷漠,還必須平易近人才行。

曾經在第一年工作的時候碰見這樣的小女生。剛開始她神情睥睨,不屑理睬我,後來卻因為在書店發現我的作品而喜歡我。那種如影隨形的喜歡,曾經成為我的夢魘。

上班要陪我,下班也要陪我,明明不順路,還是堅持陪我搭公車。後來開始送我東西,生日送、節日送、出國送,滿十八歲後乾脆天天開車出現在我家巷口。除了回到家,她參與了我所有的生活。因為家庭的問題,她缺乏愛與被愛的感覺,我的出現使她覺得可以信賴,人生有了正向的發展,人也顯得快樂。她喜歡我,我知道,喜歡得讓我窒息。我想狠很的拒絕她,但因為職責所以不能。只能過著違背自己心意的日子,陪著她成長。

直到有一天夜裡,我接到她的電話,人在空曠的地方,說要我陪她去淡水,因為離婚的父親終於要離開她了。我試著勸她,可是她始終耍賴要我陪她去淡水,一時間我忽然發現除了讓自己的生命逐漸枯萎之外,那些曾經在她身上花費的所有力氣都是枉然,於是我說:要怎樣隨便妳。

那夜我無法入睡,不光是因為怕她出事自己必須負責,而是不停的想,我的工作明明應該建立在專業的知識上,到底是為什麼變成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隨傳隨到、隨侍在側的褓母?

我決定要回我的自由,堅定地告訴她:我不要被喜歡。
被喜歡雖然很好,但並不是不需要代價的。喜歡你的人不是不需要回報,他只是在等待而已。

幾年後我遇見她,已經是神采奕奕、獨立自主的女上班族。青澀的記憶都不必再提起,但是她說:現在我終於能明瞭妳當時的感受。

當時看起來好像有點「危險」,但我義無反顧的拯救了自己的自由,所以,也拯救了她的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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