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7

自由

朋友的朋友準備提出離婚了,不是什麼對方有家暴或外遇的問題,以上問題雖然「驚悚」,卻也是個明確的談判焦點。但高級(或說菁英?)知識份子的離婚有些並不是這樣,看起來是非常抽象的原因,譬如令人窒息、冷漠、以及需要自由。好像沒有什麼不能就這樣一起過下去的具體理由,卻也是強力的理由。

朋友的朋友我不認識,但我認識朋友的朋友的先生(其實就是一對夫妻,我和朋友分別認識了男方和女方)。男方一直保有文教政界的活躍身分,外表與談吐,以及人際關係都極好,還有一點幽默風雅,並且偶有一種親子關係良好的新男人形象。

「如果我離婚,大家一定會覺得是我的問題。」女方說。因為這樣一個文質彬彬、外表也不錯(也沒外遇)的中年男人,問題怎麼可能是他。

只是這個男人(也許有很多這樣的男人是「同類」)其實最關心的是自己,關心自己的頭銜、關心自己的評價(自詡優質文青而非官場「臭味」)、關心自己的人脈、關心自己的與眾不同。但回家之後立刻把「不重要」的名片隨手一扔,拿來增添「親子關係」的加分行為在家裡也不再重要。教養問題、生活瑣事(包括照料自己)都極度認為是女方所應擔當的,對自己以外的話題不耐煩,「外面的世界」不想女方參與,也不跟女方談心。

原本,男人要找到這樣「匹配」其實也不難,因為在一起的雙方只要找到平衡點就好,這世界也不乏願意以所愛的人為天、樂意承擔一切的女方。

但我卻瞭解。太多這類男人多半也要追求「配得上」自己的女方,要才貌學歷兼俱、要光彩洋溢,站在台上落落大方、充滿自信,被大家矚目,所以才能彼此吸引。他們需要被崇拜,但不要「平庸」女性的崇拜(心裡覺得那太廉價了),要得到才女的崇拜才是「勝利」。

但婚後,才女變成男人的婚姻勳章,掛在牆上就好了,女方的愛便一點一點的被磨損了。

那個才貌學歷兼俱、光彩洋溢,曾經站在台上落落大方、充滿自信的女性,在愛被磨損之後,怎麼可能不會自省生活對自己的殘酷呢?怎麼可能不會思考精神被禁錮的不自由呢?當然也會想到離婚必須面對自己對孩子的棄守。

「什麼都不要(金錢孩子都是),只要自由。」女方的抉擇使自己變成冷酷無情的母親。但如果不這樣,本來就不願因「離婚」壞了自己形象的男方,便能以孩子作為牽絆女方的利器。牽絆之下,談判必曠日廢時,內外而來的煎熬將更甚平日。女方的「自由」便顯得遙遙無期。

只是,這世間對於女方這樣的抉擇會有多少理解呢?是不是會認為「沒什麼問題不能繼續下去」的婚姻的痛苦,不過只是「有錢有閒」階層才會出現的「無病呻吟」?

在孩子的一方,要到多大才能(還是永遠不會)體會母親的離開不是拋棄,而是因為自己已失去持續下去的能量?畢竟從孩子的一方來看,就是母親為自由拋棄了自己,如果仍深愛母親,「被棄感」將造就一個心理受創的孩子……(湊佳苗《告白》所寫的悲劇不正是如此?)

對於這個不管怎麼決定,終究沒有人可以免於創傷的結果,實在覺得感傷。(有創傷當然希望可以療癒,但事實上創傷的那方經常得不到那個機會……

我不禁想到我的某位男同事似乎也有相同的狀況。多年前離開他的女方,是否也在孩子面前被貼上「媽媽在自由與你之間,選擇了自由」的「汙名」標籤了?這個內在桎梏是否會一直跟隨她呢?

而同事多年之後終於尋得自己的第二春,據說女方才貌學歷中等,但為人謙卑,並不時顯現出「你是我的宇宙、是我的全部、是我的天」滿溢崇拜的愛。有時候,人果然要走到人生的轉捩點,才能真正看清內在的需求,而放棄追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得其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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