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輩來信說最近有點驚慌,因為任職的外商企業因為「臉書事件」約談相關員工,最後毫不留情的以離職(解雇)收場,對台灣年輕員工來說不折不扣是「震撼教育」。驚慌之外當然還夾雜著錯愕、生氣的情緒,因為在台灣年輕世代心中,臉書不就是個私人「練肖話」的地方嗎?吐槽的、發洩的、白癡的語言,都是私情緒,也只在自己的「臉友圈」流傳,老闆未免管太多、也太沒幽默感了。聽到此事,我有一種「啊,果然來了!」的感覺。
因為不久前我才留意國外公司老闆或人事單位會「監看」員工臉書的訊息,若發現對公司(或主管)有不當發言、人身攻擊者,視情況將不利考績,甚或解職。有時候公司老闆或人事單位不僅觀看自己的員工,也會注意臉書上有哪些人特別喜歡抱怨主管和工作,默默列為不錄用人物。將使此人在未來求職路上受阻。
這看在台灣年輕網民眼中大概有「哪有這麼嚴重?」的不以為然。
我留意的是,這是臉書「發源地」美國的新聞,而且對於臉書的規範其實在去年就有,密蘇里州立法規定,師生在社群網站的互動必須完全公開,私下傳送簡訊將會觸法。對於臉書的自由,美國仍有「社會的界限」。也許台灣網友對於網路自由的認知,在世界上是最寬鬆也最認為理所當然的,甚至視為是值得驕傲的台灣價值(?)。
所以,當台灣的外商企業果真出現因「臉書事件」,而毫不留情的以離職(解雇)處理時,對台灣年輕員工來說當然是「震撼教育」。
紓解工作壓力的方法,就是上臉書用不雅的綽號對主管發洩怨氣,同仇敵愾的同事隨之附和,成為職場的同盟。等到老闆蒐證齊全約談,一面驚慌一面「理直氣壯」(這是我的「私領域」哪),不願低頭,最後只能以離職收場。
「這真是太無情了啊!」後輩說:「跟著公司打拼一直升到小組長,就為了臉書一筆勾銷?臉書明明是私領域。而且大家平常不是也都互相說氣話虧人?說過就算了呀。也許過半年我們就覺得對方是大好人,變成好朋友,這也是常有的。」
不是這樣的。其實說著臉書是私領域的人,絕大多數都知道臉書隱私權是很弱的,加上喜歡使用臉書者,「臉友」動不動就上百人,互相連結的加乘效果,使得臉書不但不私密,更成為一種表演的場域,這應該是經常性臉書使用者都清楚的。那麼,說(寫)了什麼話,就難用私領域規避。
「發洩的氣話說過就算了」,是對於真正的氣「話」而言,說話或許可以隨風而逝,但變成網路文字就是具體存在,並且很難「過去」。就算最後認為對方是大好人也來不及了。這是所有網友心裡都知道的,只是不去正視。
職場的倫理關係著企業的形象,從各方面注意員工的品質似乎也有其立場,臉書上的自由相對於「職場的嚴峻」,也許是無法「理直氣壯」的。
其實我對於這種「職場嚴峻的教訓」有點高興。因為從學生時期就開始享有臉書絕對自由的世代,在老師(被要求)愛的包容之下,似乎有了就算指稱非常明顯,但只要不指名道姓就可口無遮攔、隨興戲弄批判他人(老師)的錯誤認知,缺乏身為社會人該遵守的倫理與分寸。那麼,經過這樣的「職場洗禮」,就算內心仍充滿不服氣,終究也體會到臉書的自由本來就不是絕對的。
1 則留言:
我想這就像很多正妹以為裸照放在無名小站上安全無虞是同一件事
很多人還活在過去以為網路有高度的匿名性
那真是大錯特錯
網路上跟現實生活沒有兩樣;發言行為都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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