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4

不是給錢就好

討論獎助金的時候,我問「這樣程度的東西為什麼我們要加碼給錢?」那些資料裡附帶的「成果」一點價值感都沒有,不是出現在搖搖欲墜、乏人問津的刊物,就是毫無鑑別度的東西。「因為錢已經撥下來,當然要發下去,就是一種鼓勵。」通常會有這種答案,然後事情就圓滿結束。少額的獎助金算是給後輩的一點資助當然也無所謂,但是這種「在財務、預算緊縮下,仍然願意大方給錢,就是一種主事者的善意(大器?)」用在公眾事務(特別是文教產業)上,最近卻讓我感到愈來愈難接受。就不說那個百萬獎金的催生口號徵文了(老實說我始終認為只是內政部在開玩笑結果居然是真的),還有那個夜市評比,若是網路業者的商業活動就算了,官方出錢的評比到底想做什麼呢?訴諸於庶民的夜市不會因為得不得夜市冠軍就一夜蕭條或一夜繁榮吧(要是想做觀光指引,也不用評比,把各地有特色的夜市列出來就好)。

是短期的活動也就算了(雖然花的也是納稅人的錢),但長期的、或持續性的計畫就令人無言。之前因為《海角七號》狂賣造成的熱潮,彷彿有種國片「復甦」的榮景,但「明眼人」應該都知道那不是真的,那些因為國片輔導金而一直出現的國片每一年都沒有中斷過不是嗎?但國片輔導金(也還是我的/我們的錢)長久以來到底為國片的「復甦」貢獻了什麼?
 
我不是專家,只是看了電影困惑又困惑的觀眾,覺得「難看死了」,不禁覺得為什麼我一定要付錢(輔導金)?結果在最近發現了「圈內人」不約而同說的話,譬如:「用納稅人的錢編列預算,直接無償補貼拍片。十多年來,經由各式名目的輔導措施,已送出十多億」,「卻仍不見在健全電影產業的具體作為。」或對輔導金爛片的直接批判,才發現觀眾感覺的正當性:「我為什麼一定要付錢?」主事者對「振興國片」的心意,並不是做大好人、把錢付出去就功德無量了啊。

無獨有偶,由「末代單位」主辦的今年「出版業大獎」,內部作業從收件到評審事務的荒腔走板也令人無言,要不是有人「及時搶救」,出的紕漏恐怕難以收拾。末代單位也許正處於「打包走人」的狀態,而且我不是出版業也無法說出這個獎長久以來到底站在台灣出版業上的哪個位置,但辦這個獎的意義難道也只是在於給了錢就好?

在我的圈子裡如火如荼進行的國際什麼的、卓越什麼的、排名什麼的計畫中,以億計價的經費分給A不分給B然後永遠有人不高興,另外還有了彈性薪資方案,在正常薪資之外加額,藉以延攬或鼓勵具有國際聲望與成果的人才。立意如此良善,但推薦公文下來時,我狐疑我們這裡有符合「具有國際聲望與跨國專業成果」的人嗎?應該沒辦法提吧。立刻被提醒:錢既然已經撥下來,就一定要發出去的(放棄是傻瓜)。所有的計畫不都是這樣?

那我可以不要付錢嗎?
有些事,真的不是給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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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小花 提到...

最後一句話我深有同感
而且錢要花在刀口上
該發的不發
不該發的亂發
每年繳稅很多的我
很............
版主回覆:(2010-10-16 20:48:49)
唉,細節不方便說。知道了會更無言。

翔 提到...

最近的文章似乎有很濃的八卦味(嗅~)
最近也有件"離奇"(意想不到)的事發生在我身上,
下次聚會再"交換"吧 XD
版主回覆:(2010-11-26 13:15:37)
其實也不是八卦,就是事情的原委而已,只是不太適合寫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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