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天氣能夠涼爽一點,只要再涼爽一點就好,也許我就會喜歡S國,就會喜歡一個人沒事東晃西晃,把這個小小的城市全部走一遍,這是我的主觀。人的主觀真是無法爭辯啊,就像還沒等到真正的冬天,台北的夏天居然就來了,未經「冬眠」的我根本無法在季節裡得到「重生」,更何況是一個永遠只有夏天的地方。當時S國是雨季,大約30度,還算是比較「涼快」的。但對我來說這更糟,濕氣加上熱氣,四周瀰漫著腐朽的氣味,皮膚黏黏膩膩,恐怕不能呼吸。「所以,我長了濕疹,看都看不好。」朋友說。我從她的頸間看到一些紅點。
因為這樣,大家都穿夾腳拖鞋嗎?電車上是、百貨公司是、學校是、風景地區也是。是「正宗」平底夾腳拖鞋喔,不是改良式摩登夾腳涼鞋——就是走起路來啪搭啪搭,和「藍白拖」是姊妹鞋的那種。買菜穿、逛街穿、上課穿、約會穿、吃飯穿、上班通勤時也穿。
也許是從小「內外」有別的生活教育根深蒂固,總覺得有些衣著就是不適合出現在正式場合,譬如睡衣、內衣、傳統木屐、還有拖鞋,所以,看見S國夾腳拖鞋趴趴走還真是「新奇」,只要一上電車我就忍不住盯著人家的腳看,紳士淑女的打扮彷彿只限於上半身,「罪」不及腳趾,所以總是一派自然。
因為不是摩登涼鞋,所以修趾甲塗蔻丹也許有點格格不入,只要趾甲白淨可愛就構得上賞心悅目了。但幾乎變成S國國鞋的「人字」夾腳拖鞋,配上的腳趾都有點「歷盡滄桑」,甚至連乾淨都稱不上。
我不禁想起大學時,女生聚在一起亂講擇偶條件。小女生的想法很簡單:「穿內衣汗衫就出門的不行。」「用筷子剔牙的不行。」(說話的是法、醫學院女生,據說中午吃飯時常在附近看見「一群」這種男生,這畫面光用想像的就很恐怖。)還有,大家一致同意:「穿夾腳╱藍白拖鞋來約會的絕對不行!」
想著想著,這時電車門一開,正進來一對「夾腳男女」,相互依偎著。一致的「人字拖」,一致的「滄桑」腳趾,好配啊。我和身旁的朋友互看一眼,心裡想:「還好不是在這裡念大學,不然就找不到男朋友了。」因為,跟「夾腳男」喝咖啡……真的不行啊!
從S國回來不久,過年時發生歌壇小天后在埃及出外景的烏龍糾紛,記者一窩風追著小天后跑。某天午飯時閒看店裡的報紙,上面寫著記者跟拍小天后來台行程,說她晚上悠閒的換上「人字拖」出去逛街,顯示其「不拘小節、平易近人」的作風,我看了不禁笑起來。這,不必過度解釋吧,在小天后的國家,「人字拖」可是動靜皆宜、進得了臥房、出得了廳堂,上至淑女紳士、下至販夫走卒,人人都愛的「萬能」國鞋呢。
2 則留言:
夏天真的會令人想穿夾腳拖鞋喔
我剛從墾丁回來
一到那邊就很想穿夾腳拖鞋逛墾丁大街
不過這次不行ㄋㄟ
因為我去工作啦
大老板也在他會開單給我啦
哈哈哈
不過腳ㄚ子真的要好好保養一下
我每次看人穿拖鞋
一定會看對方的腳跟......
呵呵呵
小花,
去海邊當然穿拖鞋囉,我在夏威夷也是穿拖鞋呀。
看地方嘛。^^
其他時候就算了,本人腳不美,還是藏起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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