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4

我看見了

朋友跟團去立山黑部旅行,興沖沖帶了別人借他的新型DV。「我本來就想買這款DV了,正好可以先測試看看。」他很興奮。但回來後只是淡淡的說:「我不想買了」。
「效果很差嗎?還是,操作不易?」我追問著。
「沒有,還不錯。」
「那為什麼忽然不買了?」出發前明明那麼躍躍欲試的。
「就是不想買了。」

後來我們聚集在他家看片,除了說風景美、DV佳,當然也不忘稱讚他拍攝技術好。他露出無可無不可的表情,說:「我看到的,就跟你們現在看到的一樣。」

這是……?

原來,因為要拍攝的關係,每到一處他便忙著拿出DV,找位置、調畫面,盼能攬進最好的景觀,完成有聲有影的「寫真」。但是團體行程時間有限,等他拍完之後差不多也要離開了。結果,他雖然人在現場,大部分的景致卻都是透過小小螢幕觀看的。

中途他曾想過不拍,但覺得沒事背著DV走來走去也有點蠢。只有一個下午,因為備用電池忘在大行李箱,DV沒電而停擺,他因此有了「被釋放」輕鬆。回來後他才透過「大」螢幕,仔細把景觀看了一遍。

大家聽得好笑,我卻忽然說:「你說得對,不要買DV了。」

那種「人在現場,大部分的景致卻都是透過小小螢幕觀看」的敘述令我有點感傷,要是這樣,人又為什麼要在現場呢?

不為工作、不為研究、更不為徵信存證,精美度如何也比不上Discovery的影片拍攝,如果是時間自主的旅行還可看看拍拍、拍拍看看,滿足了再離開,但在分秒可貴的行程中,做為「與親友分享」或「自己用鏡頭紀錄」的目的,應該都取代不了「充分親身體驗」的排序。再說,有些東西是眼前一瞬就消逝的,那麼,是要將它留在腦海中,還是鏡頭裡?

跨年之後,C收到朋友寄來的101煙火短片,並加上了「妳看,這是我在現場拍的喔!」的附註。C很不以為然的說:「拜託,距離又遠、手機效果又差,比起我在電視上看得差多了。」

我感到困惑的是,這豈不意味著,對方拍攝的那段時間,明明人在現場,卻都是透過手機暗暗小小的螢幕在看煙火?然後證明自己「到此一遊」。

但是,到底想跟誰證明呢?

2006跨年、2007跨年,我都因地利之便在頂樓看了101、以及信義區的煙火。2006沒拍照,2007也沒拍。如果我要透過螢幕觀看,就不用跑到頂樓。

我心裡知道,看見了,感受了,就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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