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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從市民大道要去微風的時候,路上有人叫我的職稱。只要離開職場範圍就對自己職稱失憶的我,渾然不覺的繼續前進。結果呢?那個聲音持續熱情地狂呼著,聲量幾乎要淹沒左右來車的呼嘯,人行道上的行人也紛紛佇足。所以……是我嗎?才稍稍停住回頭,忽然從路邊修車店衝出一個理平頭、戴金項鍊、穿夾腳涼鞋、身材有點「中廣」的男人想要擁抱我,「啊!」我大叫。
「吼,是我啦,╳╳(我的職稱)妳忘記了喔,在內湖的……」
「你是……╳╳╳!」(好險記得,但,天啊,怎麼變這樣?)
「嘿咩嘿咩,是我呀,妳都沒變欸。」非常開心的露出被菸薰染的一口黃牙。
這時修車店裡穿背心、嚼檳榔、蹲一排在修車的黑手,全部仰起頭來看我。
因為離家近,從敦化南路到微風廣場的這段市民大道我常常走,本知路旁聚集不少汽機車修車╱洗車店,但畢竟是去微風,多半穿得有模有樣,所以為了避開道上經常四濺的污水和浮動的機油,經過這段路必定加快腳步,想也沒想過會從裡頭傳出對我鍥而不捨的呼喊聲。
這傢伙是我在內湖工作時帶過的「小輩」,起碼小我十歲,可是怎麼……變成「歐吉桑」了。
離開內湖後原本經營成衣買賣的他,現在跟爸爸合開五金行,「剛剛路過這裡修車,就從裡面看到妳,好~~巧。」他興奮的說。蹲一排的黑手又抬起頭來。
我有點窘,但知道之後並不會經常在這條路遇見他,忽然鬆了一口氣。雖然認識但明明不熟的舊職場關係,偶然遇見還可以有短暫寒喧的熱情,要是變成生活裡的常態,反而不知該如何延續這樣的人際關係了。
他給了我一張名片,我看上頭改了一個大吉大利(沒錯,就是那四個字的組合)的名字,覺得很有趣,他原來的名字文謅謅的還得查字典才讀得出正確的音呢,果然不如「大吉大利」來得利財。
其實,比起現在工作環境的同質性,舊職場的人物是相對「多樣」的。我曾在新光三越兩度被舊工作的後輩大聲呼喊,此人現職受雇於鐘錶代理商,來視察櫃位的,兩次看見我,都說我應該戴Cartier的錶才是,找他買可以打六折。(還好,雖然本人不走貴婦路線,至少知道Cartier的價位有多「高不可攀」。)
還有一次走過南京東路羅多倫咖啡,從裡頭跑出一名「西裝男」在我身後大叫,才知是兩三個已經變成銀行理財專員的舊工作後輩,聚在店裡聊天。我被拉進去,看著他們扯鬆領帶,喝著咖啡(原本還抽煙,因為我去才移到非吸煙區),談著我不熟悉的世界。
這時候我總是寒喧幾分鐘,便找機會離開。看起來好像很「無情」,其實不是這樣的(但若要這麼說,我也只好承認)。
雖然我沒有那種走在路上會大喊舊識的熱情,被這樣大喊也很困窘,但有人願意這樣喊,起碼意味著留在別人記憶裡的自己不算太壞,值得感謝,也代表久未連絡並非因為某種決裂的理由,多半是因為關係不深,在某一個時空下道了再見,便自然而然的疏遠了。
自然而然的疏遠、陌生,而在沒有防備下突然重逢,最好的方式就是溫暖寒喧,然後「各奔東西」。因為,還沒有準備好要再見你╱妳,只因忽然撞上就要接續「前緣」,不能「見好就收」,難保不會落入「我纏人」或「被人纏」的尷尬困境。
你以為自己「見好就收」不夠熱情禮貌,也許對方還怕你不肯「見好就收」呢。短暫的敘舊、更新了現狀、交換了通訊,想要延續的心意在說再見之後再開始,雙方都擁有發球/接球/拒球權,新關係才能重新出發。
我當然也遇過不肯見好就收的狀況,這時對方通常是「推銷員」,推銷保險、推銷婚姻、推銷宗教、推銷產品、推銷吃喝玩樂……那麼,不說新關係,連舊關係的一點溫暖都失去了。被這樣的人在街上叫住,還真的很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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